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书

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书

发表时间:2024-10-26 11:36:33 来源:网友投稿

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承担预防溺水事故的责任。

二、学校责任:

加强安全教育,开展防溺水知识普及活动。

严格管理校园周边水域,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

加强对学生的日常管理,发现学生擅自下水游泳,立即制止并报告家长。

三、家庭责任:

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管,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

与孩子共同学习防溺水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发现孩子有游泳行为,要及时制止并教育。

四、社会责任:

各部门要加强对水域的管理,确保水域安全。

社会各界要广泛宣传防溺水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发现溺水事故,立即报警并积极参与救援。

五、责任追究:

学校、家庭、社会未履行预防溺水事故责任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对在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