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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商合同委托人无故解除

发表时间:2024-10-26 16:51:19 来源:网友投稿

委托招商合同中,委托人无故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当事人单方面解除合同需具备法定事由。若委托人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受托人可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此时受托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委托人赔偿因其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若合同约定了解除条件,则需以合同约定为准。如合同未约定,则委托人需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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