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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至83年的民办教师待遇

发表时间:2024-10-27 15:20:45 来源:网友投稿

在1966年至1983年期间,我国民办教师的待遇普遍较低。他们工资水平较低,且没有国家编制保障,往往仅能维持基本生活。虽然民办教师在农村教育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社会地位和职业发展受限。在此期间民办教师的工作环境艰苦,生活条件较差,但他们依然坚守岗位,为农村教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198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实施,民办教师待遇逐渐得到改善,国家也开始逐步解决民办教师的编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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