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清算条件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清算条件

发表时间:2024-11-08 20:01:22 来源:网友投稿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清算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企业整体或部分转让其投资房地产项目的,转让方应在房地产项目转让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二是企业投资、联营、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且不承担风险责任的,在投资、联营、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取得经营收入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项目,并按规定进行清算。三是企业对外投资,其投资占被投资企业注册资本的比例超过50%的,应在投资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四是企业因产权转让、破产、解散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在终止经营活动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五是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企业在办理清算手续时,应提供相关资料,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证明等。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