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期间有哪些税票不能抵扣
营改增期间以下几种税票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 增值税普通发票:除了注明增值税专用字样外,其他普通发票不能抵扣。2.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未注明增值税专用字样或用途的,不能抵扣。3. 非增值税发票:如收据、水费、电费等,不能抵扣。4.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具红字发票的,不能抵扣。5.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红字发票的,可以抵扣红字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6.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具红字发票,且红字发票未注明用途的,不能抵扣。7.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红字发票,且红字发票未注明用途的,可以抵扣红字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8.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具红字发票,且红字发票注明用途为“销售退回”的,可以抵扣红字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9.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红字发票,且红字发票注明用途为“销售退回”的,可以抵扣红字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0.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具红字发票,且红字发票注明用途为“销售折让”的,可以抵扣红字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1.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红字发票,且红字发票注明用途为“销售折让”的,可以抵扣红字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2.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具红字发票,且红字发票注明用途为“销售折扣”的,可以抵扣红字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3.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红字发票,且红字发票注明用途为“销售折扣”的,可以抵扣红字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4.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已开具红字发票,且红字发票注明用途为“销售免税”的,可以抵扣红字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15.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红字发票,且红字发票注明用途为“销售免税”的,可以抵扣红字发票注明的增值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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