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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未实际收到款项可以抵扣吗

发表时间:2024-11-09 16:03:32 来源:网友投稿

增值税抵扣是指企业将购买货物、接受服务等所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的过程。通常情况下企业需要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至于未实际收到款项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只要企业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发票内容真实、准确,即便款项尚未收到,也可以抵扣。这是因为增值税抵扣的核心在于发票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而非款项的实际到账情况。当然具体操作时,企业还需要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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