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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销售的汇算清缴应如何填写

发表时间:2024-11-09 18:57:19 来源:网友投稿

视同销售的汇算清缴,首先要明确哪些业务属于视同销售。这包括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捐赠、赞助、广告等。在填写汇算清缴时,首先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的“一、销售(营业)明细”部分,根据不同视同销售的业务类型,分别填写在相应的行次。如将自产货物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则在“0401销售货物”行次填写。其次在“进项税额转出”行次,根据视同销售对应的进项税额,进行相应的转出。最后根据转出的进项税额,调整当期应纳增值税额。确保填写准确无误,避免漏填、错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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