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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情形及账务处理

发表时间:2024-11-09 19:35:06 来源:网友投稿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在购进货物或接受服务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因货物或服务用途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抵扣条件而需要转出的情况。主要情形包括:改变用途的固定资产、非正常损失的货物或产品、用于免税项目的货物或服务等。账务处理上企业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如果涉及多缴税款,还需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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