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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的特殊交付方式有哪些

发表时间:2024-11-10 00:22:24 来源:网友投稿

物权的特殊交付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交付占有:指当事人一方将标的物的占有转移给另一方,如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买方。

交付占有改定:指当事人一方仍保留对标的物的占有,但将其使用权转移给另一方,如将车辆登记在买方名下。

交付指示交付:指债务人将其对第三人的债权转让给债权人,以代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

交付简易交付:指在合同成立前,标的物已经由债务人占有,合同成立时,视为交付。

交付占有辅助交付:指债务人将标的物的占有权委托给第三人,第三人作为其代理人将标的物交付给债权人。

这些特殊交付方式在法律上都有明确规定,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物权的顺利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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