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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慢病办理条件

发表时间:2024-11-13 03:46:40 来源:网友投稿

长春慢病办理条件如下:1.具有长春市户籍,2.参加长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4.在定点医疗机构初次就诊,5.符合《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病种范围》。办理流程:1.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医保卡等;2.填写《长春市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申请表》;3.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评估;4.医疗机构审核通过后,将信息上传至医保部门;5.医保部门审批后,办理慢性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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