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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陈州中包拯的官职

发表时间:2024-11-14 05:54:25 来源:网友投稿

包拯在陈州担任的官职是“监察御史”。监察御史是宋代监察机构的重要官职之一,负责监督地方官员,保障地方政治的清廉和法律的公正执行。包拯以其刚正不阿、铁面无私而闻名,在任监察御史期间,他严格执法,打击腐败,深得民心。他的职责不仅包括对地方官员的监督,还包括处理百姓的诉讼案件,确保社会稳定。包拯在陈州期间,以其公正无私的形象,成为后世学习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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