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南京市财产赠与合同

南京市财产赠与合同

发表时间:2024-12-15 02:14:06 来源:网友投稿

南京市财产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转移给受赠人(即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财产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在南京市具有法律效力,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赠与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赠与财产属于赠与人所有或者有权处分;3.赠与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赠与合同签订后,赠与人需按约定履行赠与义务,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受赠人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接受赠与财产,不得擅自变更或撤销合同。南京市财产赠与合同适用于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赠与行为。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