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秒知问答 > 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合同样本

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合同样本

发表时间:2024-12-16 16:51:24 来源:网友投稿

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合同样本:

甲方(委托方):[全称] 地址:[详细地址] 乙方(代理方):[全称] 地址:[详细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以下非诉讼法律事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与[具体事务描述]相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在法定范围内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协助甲方维护合法权益。

二、代理范围

乙方应负责与相关当事人进行沟通,收集证据,起草法律文件,参加调解、仲裁等活动。

乙方应密切关注案件进展,及时向甲方汇报情况。

三、代理费用

代理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

代理费用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如分期支付、一次性支付等]。

四、保密条款

乙方对在代理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五、违约责任

如乙方未履行代理义务或违反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代理费用,乙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代理服务。

六、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

签订日期:____

注:本合同样本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