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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复试评分细则

发表时间:2024-12-17 15:06:09 来源:网友投稿

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复试评分细则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语音基础,包括普通话水平、语音清晰度、语调等;2.稿件朗读,考察选手对稿件的理解和表达,如情感投入、节奏感等;3.新闻播报,考察选手的新闻敏感度和新闻播报的专业性;4.即兴评述,考察选手的应变能力和思维敏捷度;5.综合素质,包括形象气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等。具体评分标准为:语音基础满分20分,稿件朗读满分20分,新闻播报满分20分,即兴评述满分20分,综合素质满分20分。总分100分,根据各部分得分计算最终成绩。评分时需综合考虑选手的表现,力求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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