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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专业用语有哪些

发表时间:2025-04-02 08:27:00 来源:网友投稿

律师专业用语主要包括:

诉状:指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请求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文书。

辩诉状: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状所作出的答辩。

证人:在诉讼过程中,被法院通知出庭作证的人。

证据:指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质证:在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质询和辩论的过程。

谅解:指双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和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再追究对方法律责任。

判决:指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案件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定。

执行:指法院依法强制当事人履行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

仲裁: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律师代理:指律师代表当事人进行诉讼或其他法律事务。

这些专业用语是律师在法律实践中经常使用的,有助于确保法律文书的规范性和法律程序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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