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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税漏税行政处罚

发表时间:2024-07-08 14:16:55 来源:网友投稿

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

1、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挂靠驾校处罚标准是什么

若当事人有挂靠驾校的行为,则应当适用的具体处罚标准为: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非法转让、出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收缴有关证件,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二、工商部门对于卖侵权商品怎样处理

工商部门销售侵权商品:

1、一般工商部门将处以罚款,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规定,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止,限期改正,可以通知,违法营业额超过5万元,可以处20%以下的罚款,无违法营业额或者不足5万元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

3、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

三、倒卖普通发票怎样判刑

倒卖普通发票的判刑标准:

1、犯非法出售普通发票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1万元以上51万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处以罚款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对自然人犯本罪的处罚规定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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