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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法律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10 00:14:02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

如果处罚事实清楚,仅适用法律错误,可以撤销重做。关于履行什么程序,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应该由作出原处罚决定的机关作出撤销决定,报分管领导批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第五十三条除依法应当予以销毁的物品外,依法没收的非法财物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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