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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分录问题

发表时间:2024-07-13 12:18:16 来源:网友投稿

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直接拨付工资代理银行干部职工个人账户的工资,应该按照工资总额记账,直接列收列支,不用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核算,财政代扣直接划转的个人所得税、医保、住房公积金等,单位不用再记账。依据财政或代理银行盖章退回的工资表、财政直接支付通知等凭证,按工资总额,行政单位借记“经费支出”、贷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借记“事业支出”、贷记“财政补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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