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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枉法裁判罪的构成要素

发表时间:2024-07-13 16:40:22 来源:网友投稿

行政枉法裁判罪构成要素为:

1、 主体为从事行政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2、 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行政审判活动中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

4、 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之一依法承担仲裁职责的人员,在仲裁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决,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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