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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行政管理研究生公费情况

发表时间:2024-07-19 01:10:19 来源:网友投稿

东华大学招生类别和缴纳培养费标准

1.该校面向全国招收非定向硕士生、委托培养硕士生和自筹经费硕士生。三类考生都要符合国家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的报考、录取要求,三类考生都属国家招生规模内招生。

2.非定向硕士生的培养费由国家承担,委托和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费由考生或委培单位自筹资金解决。

3.自筹经费考生培养费标准:25000元/人,设计艺术学专业32500元/人,学校鼓励考生一志愿报考东华大学,凡第一志愿报考录取为自筹资金的考生学校奖励5000元/人(不含设计艺术学)。

委托培养费:设计艺术学专业37500元/人,其他专业25000元/人。

交费方式:按学年交纳。

4.非定向和自筹研究生,录取后均享受普通奖学金、公费医疗等;

5.学校为研究生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研究生可通过自己的工作获得相应的津贴。学校为在校生设立多种奖学金,为困难学生设立困难补助和银行贷款等,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6.对学习成绩好,有培养潜力的考生,学校鼓励硕—博连读。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转为博士研究生后全部享受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待遇。

7.东华大学具有博士点的专业接收的本校推荐免试生都为硕—博连读研究生。

8.东华大学所有专业均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外校推荐到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占用推荐学校的推荐名额。

9.2010年如国家进行研究生培养经费改革,学校按国家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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