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申论行测 > 政府不履行合同的行政诉讼程序有什么

政府不履行合同的行政诉讼程序有什么

发表时间:2024-07-19 05:58:37 来源:网友投稿

政府不履行合同的行政诉讼程序是:

1、进行起诉,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

2、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

3、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4、审查完毕后,依法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

一、未安置的公房行政诉讼

1、起诉。起诉人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作出6个月内起诉。

2、审查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7日立案或裁定不予受理。

3、答辩。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4、开庭。宣读开庭秩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评议。

5、作出判决。

6、上诉。对于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7、开庭审理或书面审理。

8、判决或裁定。依法改判或裁定撤销一身裁定、维持原判决或裁定、裁定发回重审。

9、申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