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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行政协调的原则

发表时间:2024-07-21 20:49:15 来源:网友投稿

(1)依法协调的原则;

(2)统筹兼顾,顾全大局的原则;

(3)求同存异,动态协调的原则;

(4)公正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

按协调对象不同,行政协调可分为:行政组织与环境的协调、行政组织结构协调和行政组织人员协调。

行政协调时行政执行的一个阶段,其目标是让行政系统内各机构之间、人员之间、行政运行各环节之间达到异中求同的效果。

扩展资料:

政策是行政协调工作的准则,任何协调工作,都要有政策和法律的依据,都要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尤其是权力协调、职责协调、利益协调和占略协调、计划协调等方面,坚持原则性十分重要。

离开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调工作就失去了一定的尺度,处理问题就容易出现偏差。

同时可在依据政策和法律的前提下,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区别不同情况,“一把钥匙开一把锁”,防止“一刀切”。实际上行政协调工作也是不可能千篇一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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