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属于行政权力内容的是( )。
下列不属于行政权力内容的是( )。
A 、立法参与权
B 、委托立法权
C 、行政管理权
D 、检查监督权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立法参与权、委托立法权、行政管理权属于行政权力内容。
行政权力包括那些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旅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职能。主要包括:
(1)行政立法权;(2)行政许可权;(3)行政确认权;(4)行政检查权;(5)行政奖励权;(6)行政物质帮助权;(7)行政处罚权;(8)行政强制执行权;(9)行政合同的签订权;(10)行政复议权;(11)其他行政职权.包括行政指导权、行政裁决权等。行政审判权是法律赋予法院审理与裁判行政案件的权力.属于国家司法权,不属于行政职权
下列不属于行政权力特点的是 A:执行性 B:公共性 C:有限性 D:多元性
个人感觉是D。A.行政权的行使,是为了执行公共政策公共决策和法律法规;B.行政权的行使目的是服务和促进公共福祉,行政权的行使过程要公开,行政权所做出的决定要尽量吸收相对人和公众的参与。C.行政权作用范围是有限的;行政权行使的方式是有限的;行政权的行使是受监督和制约的。至于D,本人不了解什么叫多元性,,只好把剩下的这条加以排除了。希望以上回答能帮到你。
下列行为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行政行为的是A。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构使用行政权力与其他方发生联系。机关盖房子与建筑公司签合同时是以商业身份而不是行政身份。
行政行为行政主体作出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行政行为的概念包括以下几层含义:
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为的行为。
2、行政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进行行政管理的行为。
3、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能够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扩展资料:
人民日报治理之道:健全行政行为容错纠错机制
职权与职责相统一,是建设现代责任政府的基本要求。掌握一定职权的政府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夙夜在公,主动作为、善谋勇为,不允许占着位子不干事。这就需要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为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
明确问责标准。我国现行法律中的行政问责,主要是指领导成员或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管理或监督不力。
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和实施违法行政行为,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用人失察或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等行为,承担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免职的法律后果。
相关行政责任包含两类:一类是内容较为明确、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类是内容概括不明确、通常由部门或地区行政长官承担的领导责任。实践中行政问责主要以后者为主,问责机制也主要以政治责任的形式启动。
在以往的相关规定中,对这一责任的追究,要求责任人主观上有过错。如2009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中有“决策严重失误”“因工作失职”等表述。
但实际上因主观过错标准不明,基本实行无过错的严格责任模式。这种模式难免使干部有所顾忌、束缚手脚。
为了鼓励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干成事,需要作出三个区分: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以保护那些作风正派又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也就是说应建立健全容错机制,为“试错”者留出免责空间。但“容错”并不是对乱作为的宽容,纪律和法律仍是不可逾越的底线。
设置责任清单。如何界定“工作失职”,是实行问责制度的难点。目前许多地方正在推行政府责任清单制度,将其作为权力清单制度的配套制度,旨在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行使的职责,以清单方式列举并公之于众。
在实践中这一清单制度对责任主体规定比较多,在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等方面还没有清晰的梳理。作为“一张写着政府部门责任的纸”,责任清单制度应兼具组织规范和行为规范的双重属性,完善规则内容,使其成为保证政府工作人员恪尽职守、有所作为的制度基础。
对行政行为的过错标准,需要科学设置、详细规定,否则一方面会造成官员在行政决策中无从避险,另一方面会造成“严”制度“虚”落实。
另外应建立在责任事故发生之前对行政行为实行日常监督的制度,对可能造成事故的失职不当行为进行追究,让行政问责发挥风险预警作用。
坚持有错必纠。值得注意的是,过去一些地方不敢容错是因为政府自身动态纠错能力不足。实际上敢于承认过错、敢于纠正过错,不但是责任政府理念下权责一致的必然要求,而且是对领导干部加强从政修养的要求。
如果已发现决策失误,就应重新履行科学论证、征求民意等法定程序,把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以真诚取得人民的谅解。如果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将错就错甚至搪塞推责,其危害比错误本身更严重。
应对政府权力行使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进行分解细化,并制定相应的行使标准、运行流程、监督制约制度。
这不仅是为了使问责有法可依,更是为了及时纠正政府权力行使的随意、异化和滥用。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目的是为了提高政府法治化建设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治理之道:健全行政行为容错纠错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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