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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一级行政单位是(  )。

发表时间:2024-07-22 15:10:47 来源:网友投稿

我国的一级行政单位是()。

A 、聚落

B 、乡村

C 、镇

D 、城市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C】

我国的一级行政单位是镇。

我国第一级行政区划有哪些省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省级区划: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

直辖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

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澳门特别行政区。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行政区划分为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三个级别。

中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实行如下:

一级省级行政区: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二级地级行政区:分为地级市、〔地区行政公署管辖区域〕、自治州、〔盟行政公署管辖区域〕、直辖市〔仅台湾地区设置〕。

三级县级行政区:分为市辖区、县、自治县、县级市、旗、自治旗、林区、特区、〔特别行政区非政权性区〕。

四级乡级行政区:分为镇、乡、民族乡、〔街道办事处/地区办事处管辖区域〕、苏木、民族苏木、〔区公所管辖区域〕、县辖市〔仅台湾地区设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行政区划

中国政府机构有几级?

我国分为中央、省、县、乡四级

而实际是五级

1、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各委员会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

2、省政府(同级直辖市政府、民族自治区政府)省政府,又称省级人民政府,是国家一级行政区政府。与省委、省人大、省政协并称“四大班子”,其主要负责人称为省长。省长(Governor)是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域单位省的行政首长。

3、地区级市政府(同级地区行政公署、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级人民政府是市的一级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市人民政府是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城市的国家行政机关。

4、县政府(同级县级市政府、县级区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人民政府是市的一级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县人民政府是县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一个县的国家行政机关。

5、乡政府(同级镇政府)乡政府有两个党委和政府职能,党委领导政府。 主要是政治思想,方针政策的领导,干部的选拔,监督和监督,以及经济和行政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决策。 乡政府是基层国家的行政机关,行使其行政区域的行政职能。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机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和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执行机关。 它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部长,董事,审计员和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实行总理责任制。 在总理的领导下,国务院秘书长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 国务院设立办事处,由秘书长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省长、市长、县长、区长、乡长、镇长负责制。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政府机构

明清时中国一级行政区叫什么,是“省”还是“布政使司”?

自元朝开始中国的行政区划出现了一个重大变革——行省制出现了,行省制对中国影响极为深远,一直到现在,中国的一级行政单位都是“省”,但,其实说实话,“省”正式成为行政区划的历史还真不长,那还是民国时期的时期,元朝是叫“行省”(行中书省的简称),那明清两朝呢?这可能还真的是个冷知识,事实上:明清两代中国一级行政区划的正式名称都不是省。

那是什么呢?是布政使司,有人可能举得奇怪吧,这“司”明明是机构的名称,怎么会成为行政区划呢,这没什么奇怪的,其实“省”一开始也是行政区划。现在在中国省已经成了行政区划名称而不是官僚机构名称,但是在朝鲜,日本,其一级政府机关还是用“省”,这当然是和中国学的。

注:日本外务省

那么省是怎么由“机构名称”转换为“行政区划”的呢?这就是元朝干的,这其实就和古代中央派出机构“由虚到实”有关了。隋唐时期中国的中央机构有一套“三省六部制”,而这其中的“中书省”后来就渐渐成了类似“中央政府(现在的国务院)”的行政机关。

元朝属于武力征服天下,一开始为了军事征服需要,给征服的地区划了若干的“地区”,给每个地区都设立一个机构负责战事准备,而这个机构的名称就是“行省”,所谓“行省”可以理解为“中书省”的分部,属于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1262年,中国第一个省份——陕西四川行中书省建立。

但是后来随着天下安定了,元朝之前设置的“行省”渐渐演化成了管理地方的政府机构,也就是行政区划,行省的设置也开始稳定了,中国内地设置了十个“行中书省”。

至此“行省”成为中国一级行政区的代称。

但是!明朝刚刚建立没多久,朱元璋就把“行省”给废除了,洪武九年(1376年),中书省和行中书省都被废了,废除的原因当然是皇帝为了增强中央集权,那明朝设置了什么机关管理地方呢?明朝把行省的权力一分为三,也就是“都布按三司”,明朝设置了都指挥使司管理地方军事,承宣布政使司管理地方民政,提刑按察使司管理地方刑狱,其中“承宣布政使司”相当于地方政府,所以明代一级行政区可以认为是“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使司”。

同样“布政使司”和“行省”一样,本也是地方行政机关,后也渐渐成了行政区划,但民间和官方仍然喜欢用旧称,俗称为“省”或“行省”,毕竟“布政使司”四个字用起来太麻烦,其实再叫行省有些怪,因为“中书省”都没有了,何来的“行中书省”呢?

明初还是沿用“行省”的建制

“而明改行省为十三布政使司,其守土之官,则曰布政使司布政使。布政使司者分部之名,而布政使者,统部之官,不可混也。然‘布政使司’,连四字为言,而行省则又可单称为‘省’,人情乐趋简便,故制度虽改,而当时流俗,止称为‘省’。沿习既久往往见于章奏文移,积渐非一日矣”——【清】章学诚《文史通义·卷六》

所以明朝是没有正式机构叫“省”的,那清朝呢?清朝一开始是大体延续了明朝的制度,一级行政区的正式名称仍然是“布政使司”,但是呢?清朝吸取了明朝一些教训:地方权力过于分散会导致治理水准下降,于是清朝在一个地方设立了总体管控事务的“巡抚”!

这就有些重大变化了,一开始,虽然“布政使司”俗称为“行省”,但大家知道这其实只是一个管理地方民政的机关而已,布政使司并不管理一个地方的全部事务,但现在一个地方有把握整体状况的长官(巡抚)了,巡抚开始掌握地方大权,布政司退居其次这导致“省”的意义发生变化,不再等同于布政司,而是以巡抚辖区为准。而且布政使司事实上已经不一定可以和地域挂钩了,比如江苏省就有两个布政司(清代江苏和安徽的行政区体系非常复杂)。

清朝人就注意到这个问题了,江苏是一个整体,但不能用布政使司来概括,用什么呢?就用俗称“省”或者“行省”吧,有些人甚至还用过“统部”!

不过“省”仍然是一个非正式的名称,所以你看清朝前期的公文里面,经常有“苏(州)松(江)省”,“安庆省”等,这显然这是苏南,安徽的代称,所以说“省”的定义在清代前期、中期较为模糊。乾隆八年(1743年)成书的官修《一统志》中,列有布政使司,而无省。研究者就指出,这表明清政府认可的一级行政区仍是布政使司,而非——“省”。

但是到了后来,“省”这个名称也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官方认可,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成书的官修《清朝文献通考》的《舆地考》则使用“省”作为各地区名称。同时书中有文字解释原因。指出:明代巡抚人数无定,同一布政使司之地可置数位,有事则设、无事则罢。清朝巡抚则有定数,编制稳定且辖区固定。而此时布政使司和按察使司分管财政、司法,隶属于巡抚,非一省之首。官方文件中“省”已成为习惯用语。种种情况之下,所以“编纂《舆地考》亦概书为‘省’焉”。

这是什么意思呢?我大概解释一下,明代也是有“巡抚”这个官职的,但这个职位不固定,一般是某些地方出现的动乱,民变,都布按三司分权很难集中资源应对,朝廷才临时派大员(巡抚)去某些地方督办些事情,给他们临时的地方集权。但清朝的巡抚是定制,有辖区,布政使司事实上已经不是一省之首,一省之首就是巡抚衙门!那清朝的布政使司是个什么呢?清朝布政使司实际上已经成为了巡抚的属官,任务是专管一省或数个府的民政、财政、田土、户籍、钱粮、官员考核、沟通督抚与各府县。

也就是说清代中期后,官方和学界对“省”的概念逐渐清晰,不再模糊了。但,虽然“省”某种程度得到了官方认可,但事实上一直到清末,“省”仍只是一个习惯性称谓成,清朝一些历史事件,比如“江南分省”,“陕甘分省”,“台湾建省”等,其实质也只是设置了巡抚而已,并不是正式设立了类似“省政府”的机构,正式名称其实还是布政使司。一直到民国建立后,才正式将“省”(不是行省)定为一级行政区划(如果不算中间太平天国设置过省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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