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申论行测 > 行政行为合法的要件不应是( )。

行政行为合法的要件不应是( )。

发表时间:2024-07-22 16:05:39 来源:网友投稿

行政行为合法的要件不应是( )。

A 、主体合法

B 、客体合法

C 、内容合法

D 、程序合法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B】

行政行为合法的要件不应是客体合法。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主体方面,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

(二)权限方面,行政行为必须是在行政主体法定权限内所作的行为;

(三)内容方面,行政行为具有事实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四)程序方面,行政程序合法;

(五)形式方面,行政行为作出的形式合法,如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的区分。这五个要件中,缺少一个要件就会造成行政行为不合法。

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法律分析: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包括以下内容:

1、主体合同,作出具体行为行为的主体应当是享有行政执法权利的行政机关

2、认定事实清楚、适用的法律依据证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合法要件包括:

1、行政行为的主体合法;

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

3、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当合法、适当;

4、行政行为应当符合法定程序。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