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决定分为( )形式。
行政复议决定分为( )形式。
A 、维持决定、补正决定、履行决定
B 、维持决定、行政诉讼、补正决定、撤销或变更决定
C 、维持决定、履行决定、撤销决定
D 、维持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或变更决定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参考答案:
【正确答案:D】
行政复议决定分为维持决定、履行法定职责、撤销或变更决定和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形式。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包括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包括:维持决定,限期履行决定,撤销、变更决定,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等。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复议决定的作出,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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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有哪几种
行政复议决定分四类:维持决定,限期履行决定,撤销、变更决定,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包括有哪些
行政复议决定类型包括主决定和从决定两种。主决定包括决定维持、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从决定包括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分析】
行政复议指的是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包括主决定和从决定。主决定中的决定维持指的是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决定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指的是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包括适用依据错误的;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包括决定撤销或确认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还有被申请人原则上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适用依据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
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为该具体行政行为没有证据、依据,决定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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