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申论行测 > 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的区别

职权行政主体与授权行政主体的区别

发表时间:2024-07-28 19:59:23 来源:网友投稿

授权行政主体,是指行政职权并不因组织的成立而从宪法和组织法获得,而来自于有权机关以法律、法规和规章形式的授予的行政主体。也有学者这样定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即所谓的授权行政主体,是指依具体法律、法规授权而行使特定行政职能的非国家行政机关组织;职权行政主体是指,凡行政职权随组织的成立而从宪法和组织法自然取得,无需经其他组织授予的行政主体。

二者都具备一般行政主体的资格要件,但两者存在显著的区别:

(1)授权行政主体除具备一般行政主体的资格要件外,还需具备某些特殊要件;

(2)二者的权力来源不同:前者行政职权来源于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授权,而后者是从宪法和组织法中自然取得,这也是二者最显著的区别;

(3)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前者只能行使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的相应行政职权,而后者享有的某些行政职权是前者不能享有的;

(4)前者在行使非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职能时不享有行政权,而后者在其组织存续期间行使职权时不受限制。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