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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省份行政排名顺序

发表时间:2024-07-29 23:04:14 来源:网友投稿

中国地图上的省份是按以前的六大分区来排列即华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然后为港澳台. 各分区内先市后省区,如华北,华东,西南第一个就分别是北京,上海,重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分了34个省级行政区域,包括23个省;

5个自治区;

4个直辖市;

2个特别行政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以及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台湾省,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各省简称:

1、北京市(京),天津市(津),河北省(冀),山西省(晋),内蒙古自治区(蒙)。

2、辽宁省(辽),吉林省(吉),黑龙江省(黑)。

3、上海市(沪) ,江苏省(苏) ,浙江省(浙),安徽省(皖),福建(闽),江西省(赣),山东省(鲁)。

4、河南省(豫),湖北省(鄂),湖南省(湘),广东省(粤),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海南省(琼)。

5、四川省(川、蜀),贵州省(贵、黔),云南省(滇、云),重庆市(渝),西藏自治区(藏)。

6、陕西省(陕、秦),甘肃省(甘、陇),青海省(青),宁夏回族自治区(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

7、香港特别行政区(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澳) ,台湾省(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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