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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文的版头部分怎么写

发表时间:2024-08-14 20:49:38 来源:网友投稿

公文版头部分一共有六个要素,分别是: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只有涉密公文才要标注份号,因为涉密公文会涉及回收问题,如果没有标注份号,那么当我们回收的时候,万一会有缺少,我们也不知道是哪个收文机关没有清退,容易导致秘密泄露。(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公文的秘密等级和保密的期限。涉密公文应当根据涉密程度分别标注“绝密”“机密”“秘密”和保密期限,中间用一个黑色的实体五角星隔开。在密级和保密期限中,保密期限可以省略,但是如果省略的话,需要将黑色的实体五角星一并省略。(三)紧急程度。公文送达和办理的时限要求。根据紧急程度,紧急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电报应当分别标注“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四)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五)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如:国发〔2018〕1号。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六)签发人。上行文应当标注签发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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