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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省级行政制度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发表时间:2024-08-19 09:20:10 来源:网友投稿

真正的将省级行政区称之为省的,是元朝,元朝的行省制度其实就是真正设立了现在的省级行政区,“省”这个名称,一直沿用至今.中国历史上出现最早的地方行政单位是县,至春秋早期其含义已与邑类似,并多见与各类文献中,而秦和楚更是最早势力含有行政区划意义的县的国家。

较之县稍晚出现的是郡,大约在春秋中晚期,初期郡的地位较低,地理位置也较偏远。此时郡与县的出现已经开始慢慢打破西周以来的分封制度。 至公元前221年,秦统一六国,废分封,行郡县,使郡县二级制得到正式的实行。初分天下36郡,后增加桂林、南海、象郡等至46郡。 至汉初实行郡国并行制,是由于秦末农民起义中六国旧贵族的要求,也是巩固新生政权的需要。尽管后来汉高祖陆续废除异姓王而分封同姓诸侯,地方和中央集权的矛盾还是无法避免。这就出现了从景帝开始的削藩策略,至汉武帝时期推行推恩令等措施,使汉代王国灵帝大为缩小。至此汉又回归至郡县二级制。西汉初继承秦41郡,至汉平帝时中央政府所辖103郡,而东汉时达到105郡,但此时由于刺史制度的实行和演变,郡的行政级别已将为二级,州则升至以及行政区。 从东汉开始至魏晋南北朝,实行的是州郡县三级制。其发展经历了东汉的十三州到三国的十九州再到西晋时的二十一州。西晋后由于侨置郡县的泛滥,行政区划开始变得异常混乱,州的数量也大大增加,从刘宋的二十一州到陈的六十四州(公元580年),而在公元581年,北方的州的数量已达到二百一十一。此时州郡县三级制已混乱到极致,行政区划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至隋唐五代,都府制代替了州郡县三级制,隋至唐初设总管府,唐武德七年改为都督府,又由于少数民族政权对唐边疆的压力,遂开始设置节度使,掌一州或数州之军政大权。而节度使的权力过度膨胀导致的结果便是安史之乱,唐代也由此由盛转衰。 至两宋,开始实行道路制,其中,北宋保持时间最长的是二十三路,即北方十路,南方十二路,外加京畿路共二十三路。至南宋由于领土大为减少,只有十六路。宋代为了防止地方专权,尾大不掉,在同一层级设置多为长官分管各项事务。如转运使(漕司)掌管财政,提点刑狱使掌管司法、监察、安抚使掌管军事等。 至元代实行源于魏晋时期行台制度的行省制,由行省、路、县三级政区组成。行省为中央的派出机构,全称行中书省,简称行省。公元1790年,确立十三个省级行政区。包括中书省直辖区,宣政院辖区和是一个行省。至元末行省制趋于混乱。 至明代,省级行政制度日趋完善,洪武九年,该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行省取消,但习惯上仍称省。明代的省份是都指挥使司辖一省卫所年户。明代共十六都司,五行都司,二留守司。 至清代,总督、巡抚成为地方实官,实行省、府、县的三级行政区划。而边疆地区则实行不同于内地的行政区划,如东北设奉天、吉林、黑龙江三将军,外蒙古设乌里雅苏台等。 至民国时期,增设四特区,即热河、察哈尔、绥远、川边四地。在北京政府时期全国共二十九个省级行政单位。在南京政府时期,该行政区划为省、行政督察区、县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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