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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的行政划分

发表时间:2024-08-19 09:44:36 来源:网友投稿

旗的行政系统如下: 盟——相当于“省”,其首长是“盟长”——等同于“省长; 旗——相当于“县”,其首长是“札萨克总管”——相当于“县长”; 自“札萨克总管”以下,还有“参领”——相当于“乡长”,“佐领”——相当于“村长”(150户),“什长”——相当于“街长”(15户)等官阶 近年来有“盟”的已经改为 地级市的目前有三个,分别是: “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兴安盟”以及: 呼和浩特市 包头市 乌海市 赤峰市 鄂尔多斯市(原伊克昭盟) 通辽市(原哲里木盟) 呼伦贝尔市(原呼伦贝尔盟) 巴彦淖尔市(原巴彦淖尔盟) 乌兰察布市(原乌兰察布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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