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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的行政类别

发表时间:2024-08-19 12:19:14 来源:网友投稿

①直辖市。

指由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特大城市,人口集中,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地位,是与省、自治区相平行的一级行政区,如北京、上海、天津和重庆,下设区及县。

②副省级市。百万人口以上,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重要地位、行政级别上享受副省级待遇的特大型城市。副省级市与一般城市的区别,主要体现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方面,国务院和国家计委等主管部门将副省级市视为省一级计划单位。目前我国的副省级市有:哈尔滨、长春、沈阳、大连、济南、青岛、南京、广州、深圳、厦门、杭州、宁波、武汉、西安、成都15个。

③地级市。是与地区、民族自治州、腽、盟相平行的行政区,一般可管辖市辖区、县(自治县)、旗(自治旗)、代管县级市。部分地级市不设市辖区也不管辖县和县级市,被称为直筒子市“(例如:广东省东莞市、中山市、海南省三沙市、儋州市)。

④县级市。是与县、民族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特区、市辖区相平行的行政区。一般不设区。为了发挥城市经济中心作用,带动农村,实现城乡互助,中国两次推行市管县体制,第一次是从1958年开始,到1959年全国辖县的市有50多个,管辖的县达240多个。第二次是1982年12月提出改革地区体制,在经济发达地区的地市合并,实行市管县。到2016年,全国共有293个地级市,362个县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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