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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公文按紧急程度分,应包括哪几种

发表时间:2024-08-19 14:19:02 来源:网友投稿

行政机关公文按紧急程度分包含特急公文、紧急公文、常规公文三种。

特急公文(特急),指事关重大而又十分紧急,要求以最快的速度形成、运转和办理的公文。

2.紧急公文(急件),一般也是涉及重要工作需要急速形成、运转和办理的公文。

3.常规公文(平件),是指可以按正常速度形成、运转和办理的公文。但常规公文也要及时办理。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安全。紧急程度是对公文传递和办理速度的要求。标明紧急程度,是为了引起特别注意,以保证公文的时效,确保紧急事项的及时处理。公文行文时应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加急”;紧急电报应分别标明“特提”、“特急”、“加急”、“平急”,紧急电报紧急程度办结时限为“特提”1天内,“特急”3天内,“加急”5天内,“平急”10天内。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标明“在×日×时送达”。紧急程度在公文左上角标注。公文标题内有“紧急”二字的,如“关于**紧急通知”,也应视同急件处理。拓展资料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行政公文种类分为: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根据公文授受机关的工作关系不同,公文又可分为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三类。其中上行文有报告、请示、议案等3种;下行文有命令(令)、决定 、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批复、意见、会议纪要等9种;函属于平行文。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行政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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