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申论行测 > 行政长官普选的规定

行政长官普选的规定

发表时间:2024-10-31 16:05:08 来源:网友投稿

行政长官普选的规定是指通过选举产生行政长官的程序和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香港《行政长官选举条例》,行政长官由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委员会由不同界别的代表组成,代表香港社会各阶层、各界别、各行业。行政长官候选人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包括年龄、居住年限、政治资格等。选举过程包括提名、竞选、投票和计票等环节。普选是指所有符合资格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有权投票,选举产生的行政长官必须得到多数选民支持。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行政长官的产生具有广泛代表性,更好地反映香港市民的意愿。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