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申论行测 > 行政事业单位收到银行利息的分录怎么写

行政事业单位收到银行利息的分录怎么写

发表时间:2024-11-09 08:16:52 来源:网友投稿

行政事业单位收到银行利息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活期存款

贷:其他收入——银行利息收入

具体操作步骤为:首先在借方记录银行存款的增加,表示银行存款账户上的资金增加;然后在贷方记录其他收入,表示单位收到银行支付的利息。这样的分录能够准确反映单位收到银行利息的情况,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