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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有哪些

发表时间:2024-11-10 03:55:36 来源:网友投稿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 公开原则,要求行政活动公开进行,保障公民的知情权;2. 听证原则,指在作出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利的行政决定前,给予其陈述和申辩的机会;3. 合议原则,涉及重大利益或专业性强的事项,应由集体讨论决定;4. 信息公开制度,行政机关应主动公开信息,满足公民知情权;5. 行政复议制度,对行政行为不服的,可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复议;6. 行政诉讼制度,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途径。这些制度旨在保障行政行为的公正、公平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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