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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助理劳动合同

发表时间:2024-12-13 22:47:03 来源:网友投稿

公司行政助理的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中应包括岗位名称、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休假制度、合同期限、解除与终止条件等。具体如下:

岗位名称:明确行政助理的岗位名称,如行政助理、人事助理等。

工作地点:规定行政助理的工作地点,如公司总部、分公司等。

工作时间:明确行政助理的工作时间,包括每日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加班规定等。

工作内容:详细列出行政助理的职责,如文件管理、会议安排、接待来访、协调内部关系等。

工资待遇:明确行政助理的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并规定发放时间和方式。

社会保险:规定双方应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

劳动保护:明确公司为行政助理提供的劳动保护措施,如安全培训、健康检查等。

休假制度:规定行政助理的年假、病假、事假等休假制度。

合同期限:明确合同期限,如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等。

解除与终止条件:规定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条件,如一方违约、合同到期等。

以上内容为行政助理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具体条款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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