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A行政法的教学方法及运用
毛泽东曾深刻地论述过任务(目标)与方法的关系。他说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不解决桥或船的问题,过河就是一句空话。不解决方法问题,任务也只是瞎说一顿。这里讲的就是方法的重要性。所以要实现MPA行政法教学的目标,还必须解决教学方法问题。所谓教学方法是教师和学生为了实现共同的教学目标,完成共同的教学任务,在教学过程中运用的方式与手段的总称。教学方法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两大方面,是教授方法与学习方法的统一。教学方法多种多样,科学、合理地选择和有效地运用教学方法至关重要。根据MPA行政法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学生的特点,MPA行政法宜采用课堂讲授、案例教学、课堂讨论、模拟实践、专题讲座等方法进行教学。
1.课堂讲授
课堂讲授是最主要的教学方式。教师应较为系统地向学生讲授行政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使学员对行政法有一个整体、全面的认识和了解。课堂讲授要求教师要科学地组织教学内容,要善于设问解疑,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和积极的思维活动。
2.案例教学
行政法应用性强,加之学员又具有相当的知识储备和实践经验,所以应当多运用案例或结合具体事例进行教学。案例教学法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运用具体案例分析、说明行政法概念和原则;二是运用基本的行政法的概念和原则,解决具体案件,这也是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最终目的。_教师在讲授某一原理、原则时,可选择国内外相应经典案例,特别是国内最新案例予以阐释,使学生能更好地领会、理解相应法律原理、原则。比如通过孙志刚案件及《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和《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颁行,可以很好地阐述我国行政法的法律保留原则以及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采用案例教学,应把握好度,毕竟案例教学是手段而不是目的。讲案例首先可简要介绍案情,最好使用投影使学生能快速直观地看清楚,引导学生围绕焦点问题进行思考,既要给学生一定时间思考,但又不能占用太多时间,如果案例讲得太长太多必然会影响讲课的进度。所以需要注意几点:第一,所讲案例必须精选。对于无关紧要的一些内容或过程可以省略,以节省时间。第二案例要紧扣讲课内容。选用案例是为了帮助理解,说明问题,不能为讲案例而讲案例。第三要把控好时间。对学生的讨论要进行掌控,突出主题,做到收放有度,适可而止。
3.课堂讨论
本课程虽以课堂讲授为主,但也应适当地组织课堂讨论。一般来说每个单元至少组织一次课堂讨论,讨论内容既可以是原理、原则,也可以是实际案例。讨论原理、原则时,应通过引用相应案例予以论证和阐释;讨论案例时,应引导学生、引伸出相应的原理、原则。例如在讲公务员的权利义务时,可以结合法制日报2002年刊载的案例福建省长乐市财政局长王某锋玩忽职守案进行讨论,让学生了解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是公务员的法定义务,但是公务员如果执行了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则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通过该案例讨论,应使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懂得职权法定、依法行政、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应赔偿的法律道理。
4.模拟实践
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可组织一两次模拟法庭审理与辩论,由学生分别模拟法官、当事人、律师等,扮演实际案件或自编案件中的不同角色,依行政诉讼程序展开法庭审理与辩论,提高学生运用课程所学知识、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专题讲座
本课程在教学过程中,应聘请立法、执法、司法等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为学生开设专题讲座,讲授我国行政法、行政诉讼法的实际运作情况,以增进学生对中国国情的了解,增强对法治实践的认识。
MPA行政法的教学方法虽然较多,但彼此之间并非完全割裂和没有关联,在具体教学中有时需要对多种教学方法进行优化组合,综合运用。在运用各种教学方法的过程中,必须要关注学生的参与性,要充分调动每个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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