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级语文下期30课狼全文及课下注释
一、原文: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顾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二、课下注释
1.道旁有夜耕者所遗行室(行室:地头上临时搭的供休息的棚子)
2.狼自苫中探爪入(苫:原为“草堆”,这里指蒙盖“行室”之物)
3.惟有小刀不盈寸(盈:满)
4.股直不能屈(股:大腿)
5、以吹豕之法吹之(豕:猪)
6、遂负之以归。(遂:于是)
扩展资料:
蒲松龄是同情人民疾苦,憎恶贪官污吏的作家,在《聊斋志异》另一篇故事《梦狼》中,把贪官写成牙齿尖利的老虎,把衙役写成吃人血肉的狼;它们大吃大嚼,造成“白骨如山”的惨象。
作者“窃叹天下官虎而吏狼者比比也”,认为他们“可诛”“可恨”。《狼》形象地揭露狼的吃人本质,凶狠狡诈的特性,表现了对豺狼不能抱有幻想,不能怯懦退缩,只能勇敢机智地把它们杀死的主题思想。
本则所写屠户遇狼,始而迁就退让,几乎被吃,继而奋起杀狼,使自己转危为安的生动曲折过程,更是突出了这一主题。《狼三则》的故事是富有深意的,可以说是对《梦狼》的补充,实际上寄寓了作者鞭挞贪官污吏的思想。
作者简介
蒲松龄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出生于一个逐渐败落的中小地主兼商人家庭。19岁应童子试,接连考取县、府、道三个第一,名震一时。以后屡试不第,直至71岁时才成岁贡生。为生活所迫他除了应同邑人宝应县知县孙蕙之请,为其做幕宾数年之外。舌耕笔耘近40年,直至1709年方撤帐归家。1715年正月病逝,享年76岁。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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