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工作规则(42)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建立科学的会计工作秩--
二)各单位要根据工作需要,配--
三)会计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
四)会计人员必须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
五)会计人员必须努力钻研业务,不断丰--
六)各单位要加强对会计工作的领导,加强对--
七)本规则适用于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等--
二、建立岗位责任制
一)各单位应本着有利于加强会计管理,--
二)建立会计人员岗位责--
三)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要同本单位--
四)各个岗位的会计人员在--
五)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一般--
六)各单位要定期检查岗位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情况,不--
三、使用会计科目
一)会计人员必须按照--
二)会计人员对规定的会计科目名称、编号--
在填制会计凭证时,应填列会计科目名称,--
三)会计人员对下列会计科目,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的--
“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只限于采用计划成本--
“待摊费用”科目,只限于核算--
“预提费用”科目,只限--
“产成品”科目,必须根据验收入库的实际产量和按规--
“销售”科目,要按照实际销售数量和销售收入与销--
“待处理财产盘盈”或“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
“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科目,--
四、填制会计凭证
一)会计人员对发生的每项经济业务,必--
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
3.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
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
5.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
6.职工公出借款收据,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上。收回借--
7.经过上级批准的经济业--
二)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
1.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
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
2.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
3.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
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
4.已经登记入帐的记帐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
三)会计人员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不--
阿拉伯数字应一个一个地写,不得连--
所有以元为单位的阿拉伯数字,除表示单价等--
汉字大写金额数字,一律用正楷字或行--
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角为止的,在“元”或“角”字之--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
阿拉伯金额数字中间有“--
四)会计人员要严格审核会计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
五)会计人员要妥善保--
1.各种会计凭证应及时传递。不得积压。登--
2.对于各种记帐凭证,应连--
对于数量过多的原始凭证,如收、发料单等,可以单独装--
各种经济合同、存出保证金收--
3.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
4.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
五、登记会计帐簿
一)会计人员要按照规定设置--
二)会计人员启用会计帐簿,应在帐簿封面上写明单位--
启用订本式帐簿,应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
三)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
1.登记帐簿时,应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
2.登记完毕后,要在会计凭证上签名或盖--
3.帐簿中书写的文字和数字上面要留适当空距,不要写--
4.登记帐簿要用蓝黑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
按照红字冲帐的记帐凭证,冲销错误记录;
在不设借贷、增减、收付等栏--
在三栏式帐户的余额栏前,如未印明余额--
会计制度中规定用红字登记的其他记录。
5.各种帐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
6.凡需要结出余额的帐户,结出余额--
7.每一帐页登记完毕结转下页时,应结出本页--
四)帐簿记录发生错误,不准涂--
1.登记帐簿时发生错误,应将错误的文字或数字划--
2.由于记帐凭证错误而使--
五)会计人员应按照规定,定期--
1.结帐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
2.结帐时,应结出每个帐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
3.年度终了,要把各帐户的余额结转--
六、编制会计报表
一)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全国的统一会计制--
二)各种会计报表之间,各项目--
三)各种会计报表中所规定的--
会计报表中应填列的计划数字,--
四)会计报表应由单位领导、总--
五)报出的会计报表如发现错误--
七、管理会计档案
一)会计人员要按照国家和--
二)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
调阅人员一般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
三)对保管期满的会计--
四)合并、撤销单位的会计档案,应--
八、办理会计交接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
二)会计人员离职前,必须将--
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做好以下--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填制完--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该移交的凭证、帐表、公章、--
四)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
五)移交人员要按照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帐簿--
2.会计凭证、帐簿、报--
3.移交人经管的公章和其他实物,也必--
六)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
七)交接完毕后,并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
八)接替的会计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帐--
九)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事因病--
十)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
合并单位的会计交接手续,比照上述规定办--
九、附则
一)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
各单位可以根据本规则和国务院主管部门--
二)过去颁发的会计制度中有关--
三)本规则自一九八四年七月一日起试行。
会计人员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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