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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黑龙江高考投档录取新办法公布

发表时间:2024-09-22 15:20:54 来源:网友投稿

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考生应根据国家、省和高校有关招生规定,结合自己考试成绩,由本人审慎填报志愿。

省招考办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即根据考生报考科类(文史类、理工类),按总分从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投档时依次检索每一个考生填报的A、B、C、D、E等若干个平行志愿以确定是否投档。如果考生符合A志愿高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到A志愿高校;如果不符合A志愿高校的投档条件,则顺延检索其B志愿……依次类推,直到该考生被投档或所有志愿均不符合本批次投档条件而不能投档。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缺档高校不即时补档,省招考办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校进行网上征集志愿,仍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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