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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考加分政策,加分项目有哪些?

发表时间:2024-05-25 22:54:46 来源:网友投稿

一、加分项目和分值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及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 10 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三侨一台”),加5分。
5.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朝鲜族考生,伊通满族自治县的满族考生,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的蒙古族考生),加5分。
6.公安烈士子女,加 20分。
7.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 37号)要求,“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报考普通高考,参照教育部关于军人相关优待政策执行。”
二、其他
1.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加10分项
2019年9月30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我省高中学籍的应届少数民族考生,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答卷的,继续保留加分资格,加分分值统―调整为5分,并只面向吉林省所属高校投档使用。2023年全部取消该加分项目。
2.其他申报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可以享受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专项政策,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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