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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特殊门诊医保政策

发表时间:2024-05-26 08:35:36 来源:网友投稿

一:规定六种特殊病种门诊待遇资格有效期限不变

恶性肿瘤门诊康复治疗、恶性肿瘤门诊放疗及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肾/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慢性活动性肝炎、肺结核等六种特殊病种门诊待遇资格有效期限按原规定仍为二年即24个月。

二:延长部分特殊病种门诊待遇资格有效期限

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帕金森氏综合症、精神分裂症、冠心病、高血压III期、糖尿病、中风、肾病综合症、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硬化症、中枢神经系统性脱髓鞘疾病、重症肌无力、肝豆状核变性、克隆病、垂体瘤、血友病、癫痫、小儿脑性瘫痪等二十三种特殊病种门诊待遇资格有效期限延长为四年。

三:取消特定人群特殊门诊待遇资格复审

为照顾年老人员,新政策规定年满80岁的老人取消特殊病种待遇资格复审。

四:提高两个特殊病种报销限额

精神分裂症、癫痫两个特殊病种门诊的限额标准由每月80元提高到每月200元包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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