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励学网 > 政策服务 > 济南高教自考计算机有哪些免考政策?

济南高教自考计算机有哪些免考政策?

发表时间:2024-05-27 03:37:36 来源:网友投稿

济南自考计算机免考政策

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以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或“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1. 专科及专科以上毕业生已学过“计算机应用基础”并考试成绩合格的,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2. 计算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 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级别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4. 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各模块之一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5. 获得自学考试系统组织的“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管理系统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合格证书者可免考“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课程。

课程免考的手续

先由考生根据免考的要求,向其所在市考试机构提出免考课程的申请,并提供所需的原始证件,经市考试机构初审后,报省审批。具体办法、要求和时间按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意见执行。

要求免考的应考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毕业证书原件;

2. 原毕业高等院校出具的原始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其院校教务部门的公章;

3. 自学考试毕业生的成绩说明,应从本人的人事档案中复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并加盖其主管人事部门的公章。

免责声明:本站发布的教育资讯(图片、视频和文字)以本站原创、转载和分享为主,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如果本文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底部站长邮箱进行举报反馈,一经查实,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感谢您对本站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