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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培新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07 05:24:38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1、办学资质,包括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等;2、教师资格,包括教师资格证和劳动合同、外籍教师等;3、教学内容,是否超纲超前、小升初、幼升小以及留作业、搞排名、办比赛等;4、培训时间,晚上8:30后不能办学;5、收费周期,不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6、资金监管,专户收费纳入银行监管或保证金。

教培新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八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颁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相关招生资格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直至撤销招生资格、颁发证书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前款规定以外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制造、销售、颁发假冒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作弊、剽窃、抄袭等欺诈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的,由颁发机构撤销相关证书。购买、使用假冒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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