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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教育惠民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08 13:24:42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两免一补”政策:免学杂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小学公用经费每生每年650元,初中公用经费每生每年850元);免费教科书:向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提供学生字典(小学免费教科书费每生每年90元,初中免费教科书费每生每年18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寄宿生:小学1250元/年、初中1500元/年、特教生1750元/年;非寄宿生:小学625元/年、初中750元/年、特教生1750元/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健康水平,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促进教育公平,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每生每天4元,每生每年补助200天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十二条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教职工编制标准、工资标准和学校建设标准、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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