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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惠民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08 13:24:42 来源:网友投稿

学前教育资助项目。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资助范围为经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平均资助比例为在园幼儿的10%。补助方式:省内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入学报到时,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标准直接免除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免费所需资金由教育或财政按照免费人数和资助标准补助给学校。资助标准高于学校收费标准的部分,待上级审核并拨付资金后发放到学生资助卡;学校收费标准高于资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向学生收取不足部分费用。扶贫专项助学金通过“涉农补贴一折通”或银行卡分学期发放给受助学生。省外学校。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农村贫困学生本人(或委托监护人、亲属等)持《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好后需班主任签字、学校盖章。可在江口县人民政府网下载空白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涉农补贴一折(卡)通”复印件向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提出申请,上级部门审核通过后在次年春季学期将资金存入“涉农补贴一折(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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