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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聚湖州凤栖吴兴”人才安居政策征求意见反馈

发表时间:2024-07-08 15:58:22 来源:网友投稿

吴兴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11月3日-10日在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征求关于湖州市吴兴区“才聚湖州凤栖吴兴”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意见和建议,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吴兴区人才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如下:

一、关于时间节点问题

鉴于政策施行不宜溯及既往的原因,人才安居工程购房政策从2020年11月1日起开始执行;为规避参与政策制定人员及其他人员获取利益,将限制过户时间提前至2020年7月1日(含)起;由于购房发票开票时间不具备参考性,期房房产证办证时间跨度久,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时间为准。

二、关于购房区域问题

为进一步加快东部新城建设,加速产业提档升级,不扩大购房区域范围。

三、关于二手房享受政策问题

为降低补贴发放风险及最大程度留住已在东部新城购房的大学生及各类人才,不将二手房纳入补助范围。

四、关于二套房享受政策问题

鉴于坚持中央“房住不炒”的定位,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二套房不再享受补助。

五、关于补贴对象问题

为吸引更多人才来吴就业创业,加速东部新城人才集聚,将“在吴兴区范围(不含南太湖新区)的教育、卫生、金融等企事业有关机构以及东部新城范围的市属有关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各类人才”纳入补贴对象范围。

六、关于补贴标准问题

鉴于各地人才引进补贴标准不同,根据吴兴区实际及人才引进需要,现有人才的补贴标准不再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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