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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国华侨请问我想考研有什么加分政策吗

发表时间:2024-07-08 16:54:32 来源:网友投稿

招生对象应为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或海外华侨华人。

(一)、报名

1、资格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考生应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必须有两名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2、报考类别

(1)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办学地点:福建泉州华侨大学本部。

(2)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

a.自费硕士研究生在职兼读班办学地点设在澳门。

b.自费博士研究生在职兼读班办学地点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可设在香港、澳门或珠海。

c.自费博士研究生在职兼读班开办人数5人以上;自费硕士研究生在职兼读班开办人数10人以上;

d.自费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在职兼读班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

3、报名时间�

2008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4、报名地点

(1)港澳台考生报名方式: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铜锣湾摩顿台5号百富中心16楼

电话:(00852)28936355,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巴掌围斜巷19号南粤商业中心8楼

电话:(00853)3969368图文传真:(00853)28322340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编: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8227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2)海外华侨华人考生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陆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c.hqu.edu.cn-->研究生招生-->境外研究生招生),点击下载《境外生报考华侨大学研究生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后,送交或邮寄到我校。

地址:福建泉州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62021),电话及传真:0086-595-22692540,联系人:陈老师

5、报名手续

报名时考生须交本人身份证副本;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体格检查报告。报名费为500港元。要求通讯报名者,应事先与自选的报名点取得联系后,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或E-Mail地址。

(二)、考试

1、港澳台考生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科目:报考硕士生考生须应试专业指定的二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报考博士生的须应试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及一门外国语,均为笔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硕士生考生初试外国语满分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博士生考生初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初试合格者需进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由我校另行通知。

(2)初试地点、时间

A、考试地点: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广州: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北京: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B、考试时间:2009年4月(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3)复试地点、时间:

地点:届时通知

时间:2009年5-6月份。

2、海外华侨华人考生

学校审核相关资料后直接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审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6月中旬由我校函寄考生本人。

(四)、入学�

新生于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出的“入学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由学校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学习年限

根据就读专业不同,全日制硕士学位的年限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自费兼读制硕士生或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六)、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者、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收费标准及其它

1、港澳台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费:法学(含法律硕士)2.4万港币/人·年,其他学科1.6万港币/人·年;

博士研究生学费及教材:2.5万港币/人·年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住宿费按照内地学生有关标准收取。

3、全日制研究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持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应与学习期相适应,或至少应持有效期为一年的出入境证件。台湾地区新生还应办妥逾经香港、澳门返回台湾的再入境手续。

(八)、联系方法:学校代码:10385地址:中国福建泉州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62021联系电话:0086-595-22692540(兼传真)联系人:陈老师

校本部: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62021

联系人:陈老师

网址:http://yjsc.hqu.edu.cn

联系电话:0595-22692540传真:0595-22692540

华侨大学董事会香港办事处:

联系地址:北角英皇道367-373号上润中心19楼D座

联系电话:+852-25645133

传真:+852-25645557

联系人:孙辉轩

电子邮箱:hqdxshx@hotmail.com

华侨大学澳门联络处:

联系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00E第一国际商业中心2001*002

联系电话:+853-28702291

传真:+853-28523624

联系人:杨女士

电子邮箱:huada@macau.ctm.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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