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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区政策

发表时间:2024-07-08 23:25:46 来源:网友投稿

法律分析:大学区制即将周边3-4所学校所在的范围组合成一个“学区”,实行相对就近入学,家长可自愿在学区内为孩子报读2-3所学校,按志愿次序和积分高低依次录取。目前深圳“大学区制”只是在各区条件成熟的地区进行试点,并未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实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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